协会经验
重庆市民办教育考察报告
一、重庆市民办教育的基本情况
自重庆市人民政府于2008年出台《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以来,重庆市民办教育进入快车道。截止2015年12月底,重庆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有4273所,占全市学校总数的39.3%。其中:民办高校25所,占高等学校总数的35.2%;民办中等职业学校48所,占中等职业学校总数的22.4%;民办中小学169所,占普通中小学总数的3.3%;民办幼儿园4009所,占幼儿园总数的83.2%。在校生数98.17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15.9%。
重庆的民办教育发展颇具特色。民办基础教育方面,如重庆大足城南教育集团,下辖城南创新小学、城南初级中学、城南高级中学(市示范性高中)和东序学校(正在筹建)等4所学校,在校学生13000余名,教职工735人,其中高、中级教师376人。由于教学质量高,办学特色突出,希望读该集团所辖各校的学生远超其学位数,可谓“一位难求”。集团所辖各校先后荣获“全国民办先进学校”、“全国艺术教育特色单位”、“全国语文教学十佳示范学校”、“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庆教育功勋著名特色学校”、“重庆市民主示范校”、“重庆市思想道德建设示范校”等荣誉称号;各校年年获大足区“素质教育目标考核一等奖”,得到了社会、家长的广泛肯定和赞誉。
而在民办高校这一块,其发展情况具有以下三大特点:
一是民办高校数量规模发展快。目前,重庆市民办高校达到24所,占全市高校总数的38%;在校生18.4万人,占全市高校同类学生的25.1%。与2009年相比,民办高校新增7所,增幅41%;在校生新增9万人,翻了一番。重庆市总人口位列全国第20位,民办高校所数在全国列第14位、在校学生数列第13位、学生占比列第10位,十分难得。特别是重庆市委、市政府积极推动“独立学院”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高校的举措,值得我省学习和借鉴。如:重庆市人文科技学院,由原西南大学的“独立学院”——西南大学育才学院改制而来,建于2000年5月。201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成为重庆市第一所获得批准转设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2013年,人文科技学院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应用型大学战略研究试点高校之一,正在积极创建全国领先的应用型大学。学校位于重庆市合川区,设15个二级院(部),其本、专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一级学科门类,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育单位。该院与中兴通讯公司合作成立了中兴通讯学院,共同建设教育部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近年来,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全国先进独立学院”“重庆市民办教育先进集体”“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先进基层党组织”“重庆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等称号。
二是民办高校面貌变化大。2009—2014年,重庆市民办高校累计新增办学用地6263亩,新建校舍244.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达到69.7亿元,比2009年增长90%。2015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视察重庆市职业教育,看了4所高职院校,其中3所是民办高校(能源、运输、房地产),得到张德江的充分肯定。如:重庆市海联职业技术学院为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学院,创建于1999年。2009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西南政法大学成为该院的投资者、举办者和管理者。2013年9月,四川泛美教育集团和重庆斌鑫集团有限公司成立重庆新元投资有限公司注入资金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举办该院。“海联”职院位于重庆市渝北区,占地345.697亩。2013年5月获重庆市政府大力支持,已在重庆两江新区航空产业园征地580亩建设新校区。学院有民航专家领衔“四位一体”的教师团队、有先进完善的实训设施设备、有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1+N证”)、“顶岗实习”和“订单式”培养模式。学院致力于打造一所培养科研、飞行、服务、管理、制造人才为一体的专门培养航空人才的职业学院,培养航空高科技产业的研发人才,航空制造业的高端实用人才,航空服务业的顶级管理服务人才以及通用航空飞行专业人才。
三是民办高校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多数民办高校的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都有了显著提升,新生报到率、毕业生就业率也进一步提高。如:重庆科创职业学院创建于1993年,2005年实现在校生25000人的规模,是西南地区规模较大,声誉较高的以培养机器人、3D打印、无人机、建筑、汽车、电子、机械、信息技术及现代管理人才为主的高职院校。该院占地852亩,建筑面积近40万平方米。校园建有现代化的教学楼、综合实训大楼、理工大厦、科技大厦、学术报告厅、图书馆、塑胶篮球场、足球场和别墅式高档学生公寓,并建有高新技术生产实训基地、中加高新技术实训中心、创新创业科技园,教学和生活设施完善、功能齐全。下设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艺术系等8个院系。科创职院坚持“育社会精英,建千秋功业”的办学宗旨,秉承“育人育德,尚知尚能”的育人理念,首创“3+1”育人模式,一生多学,一专多能,成为学生就业创业的金名片。2011年,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到该院参加“现代职业教育教学观摩会”时,对其“3+1”育人模式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重庆市发展民办教育的基本经验及启示
作为中央直辖市之一的重庆市,是一块蕴藏着巨大希望的土地。2008年7月24日,重庆市政府和教育部签订了建设国家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战略合作协议,作出了共建长江上游教育中心和西部教育高地的重大决定;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建立重庆内陆开放高地的重大战略决策;2016年1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国内考察的首站来到重庆时说“这里大有希望”,这必将给重庆市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无限广阔的发展空间。
通过学习考察,我们见识了重庆市民办教育特别是民办高校教育的发展水平,感受到了差距和压力;通过与重庆市民办教育协会领导及同仁,共同探讨民办教育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学到了许多办会、办学的宝贵经验,增进了渝湘两地协会和民办教育工作者之间的友谊;通过认真分析和比较,我们看到了自身的差距,也增强了促进我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信心。考察团成员一致认为,省协会组织这次考察活动十分必要,重庆市民办教育不仅能在当地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还能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重庆市发展民办教育经验丰富,大家深感不虚此行,收获颇丰,对推动我省民办教育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民办教育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是政策扶持。
重庆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教育作为促进地区经济、文化、社会全面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奠基工程,把民办教育视为促进当地教育改革的发展的重要抓手。2008年,重庆市制定下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08〕65号)。近年来,重庆市实施五大扶持政策加快民办教育发展。
一是财政扶持政策。每年分别安排民办学前教育、高等教育专项扶持资金3000万元、5000万元,对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每年生均500-2000元不等标准提供公用经费补助。近5年,全市财政投入民办教育48.6亿元,拉动社会投入248.4亿元,实现1:5的拉动效应。
二是土地税收政策。民办学校采用出让方式征用土地,按收支两条线办法先交纳土地出让金,再申请返还。民办学校土地、校舍等主要资产过户免收资产过户税费。
三是人事政策。打破教师职称评定瓶颈,9所民办高校获得中级职称评审权。民办学校教师纳入“国培”、“市培”计划,累计组织培训班10期,受惠3000人次。
四是融资担保政策。重庆教育担保有限公司授信额达65亿元,为民办教育融资担保项目152个,金额累计18.04亿元。
五是招生政策。扩大民办学校的招生自主权,不加任何限制。如14所民办高职学院均列提前单独招生院校,招生计划向民办高校倾斜,每年全市高考招生计划增量的50%投放给民办高校。基础教育类中小学招生则交由“市场”决定。
重庆市政府还根据民办教育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台新政策对民办学校的师资、投融资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比如《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因此,重庆市的民办教育才得以在过去10年中大发展,民办教育撑起了该市教育的半壁江山。
六是在师资队伍建设、学校建设及办学奖励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重庆市政府在师资扶持方面也给予了极为优惠政策,凡办学规模较大、生源较多的民办学校,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学校申请,选派优秀公办教师和管理人员去民办学校工作,其工资仍由当地财政发放,并享受与在公办学校工作教师的同等待遇。
重庆市规定,社会力量投资学校建设,可享受低息或贴息贷款。民办学校申请贷款用于学校自身发展的、享受国家有关信贷优惠政策。
此外,重庆市除加大对民办教育的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外,还明确提出:学校根据教学需要确定收费标准,政府不干预;除了个人所得税,政府对学校办学免除一切税费;政府除按学生人头拨付教育经费外,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对民办学校给予资金支持,如从2012年起,设立民办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每年2000万元,民办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每年3000万元,专项扶持民办高校和民办幼儿园的发展。
(二)民办教育发展为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开拓了新路子。
1.形成了教育竞争机制,为区域教育事业的整体推进带来了生机与活力。民办教育的发展创造了一个竞争性的教育环境,民办学校要在竞争中立足、生存并发展,就必须在特色、质量等方面形成比较优势,这就给公办学校增加了压力,带来了挑战,从而推动公办学校进一步挖掘潜力,增加实力,强化管理,共同促进区域教育质量的提高和教育事业规模的扩大。民办学校具有灵活的办学机制,他们在内部管理上实行民主决策,用人上实行公开招聘,分配上与绩效挂钩,充分调动和发挥了教师的积极性与聪明才智。
2.民办教育的崛起,改变了国家一元化教育投资的局面,教育资源在发展中积累,积极推动了教育资源总量的扩张和质的提高,有效减轻了政府的负担。这不仅缓解了公办教育投入不足和大班额、入学难等问题,也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同时吸纳了社会闲散资金,拓宽了办学渠道,建立了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新格局,推动了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
3.一批民办学校成为当地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坚力量,成为稀缺的优质教育资源。这些学校不仅成为重庆市民办教育的领头雁、排头兵,也成为当地教育的骨干和中坚力量。
4.为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开拓了新路子。民办学校的建设和运行,还带动了学校所在地的交通、通讯、电力、建材、饮食等行业,推动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民办教育的发展为社会培养出了大批的有用人才。
(三)民办教育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是规范化管理。
重庆市在民办教育工作方面始终坚持一手抓促进,一手抓规范。两手抓,两手硬,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是重庆市民办教育的一个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他们针对教育发展中出现的无证办学、无序办学、不按教育规律办学、不重视办学条件的改善等现象,以及片面追求营利,在招生、广告宣传、收费等方面有违法和存在着严重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行为等,及时依法实施了规范管理。通过规范,重庆市民办教育得以健康发展,并在当地树立了民办教育的良好形象。
(四)民办教育协会在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重庆市民办教育协会常设机构是四部一室:宣传联络部、教学科研部、事业发展部、法律政策咨询部、办公室,有一报一刊一网,驻会工作人员少而精。协会按照“为师生服务、为学校服务、为战线服务”的工作理念,从行业自主管理、信息公开监督、评估表彰引导着手,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民办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一是建好协会服务平台。重庆市民办教育协会下辖本科、高职、中职、中小学、学前教育、非学历培训机构等6个专委会,建立依托专委会开展交流的工作机制,为民办教育学校提供沟通交流、协调服务的平台。
二是建好信息查询平台。组织开发重庆市民办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市、区县教育部门可以进行网上办公、信息统计,方便社会公众查询民办教育学校相关信息,加强社会公众监督,进一步压缩非法办学机构市场空间。
三是建好评估表彰平台。委托第三方机构——市教育评估院研究、制定优质特色民办教育学校和特色项目民办教育学校评估指标体系,开展民办教育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建立表彰奖励机制,引导激励重庆市民办教育学校优质特色发展。
重庆市民办教育协会按照协调、自律、维权、服务的工作职能,与市教委工作联络密切,与理事学校工作关系融洽,成为当地民办教育人士、民办学校师生的“家园”,政府和民办学校、民办教育机构间的“桥梁”和“纽带”,以及加强依法管理、正确指导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得力助手。协会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推进依法管理、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加强民办教育行业自律,起草通过了《重庆民办教育行业自律公约》,维护民办学校及其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重庆民办教育协调、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长江上游教育中心和西部教育高地做出了积极贡献。(执笔:荷洁)
来源 湖南省民办教育杂志
编辑 周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