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分类指导,建设高水平民办高校
全国政协委员任芳: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分类指导,建设高水平民办高校
《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去年已经完成,明确民办学校将实行非营利性与营利性分类。新法颁布后,各地正在讨论地方的实施方案。全国政协委员任芳在近日举行的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教育界别联组会上建议,针对民办高校供给侧的问题,制定“非营利性高水平民办高校建设项目”,扶持一批基础好、影响力大的民办高校,为分类管理引领示范。
当前高水平民办高校建设面临三大困难。一是经费问题:民办高校体制机制是其发展的优势,效率高是其发展的内在动力,但其发展的瓶颈在于经费不足。二是在校生结构问题:在社会财富还不足以让民办高校收取捐赠作为经费补充的现今,学费依然是民办高校最主要的经费来源,而在校生结构与规模直接影响着高校的办学经费。三是申请项目难问题:民办高校发展历史短,社会认可程度还不尽如人意,学术影响力更难建立。虽然已有一些民办高校申请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高水平项目,但难度甚大,身份认可就是一个难关。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高等教育资源基本满足高考学生的需求,加之参加高考学生人数逐年减少,高职院校招生面临生源不足的危机,尤其是民办高职院校,由于学费高于公办高职,近两年招生越来越困难,部分学校招生率不到50%,报到率有的甚至低到30%。
民办高校供给侧这一热一冷、一高一低,反映出现阶段民办高校的结构性问题。国家对高水平公办大学、中西部高校等扶持项目众多,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民办高校的专项建设项目。
任芳建议,单独增加民办高校招生计划,建议教育部设立“非营利性高水平民办高校专项建设项目”,对5所有硕士授予资格的民办高校,以及基础条件好的民办高校,实地调研选拔,组成20所左右的“非营利性高水平民办高校扶持项目”,制订有针对性的政策,解决民办高校供给侧结构性矛盾,帮助民办本科高校尽快停办高职教育,让民办高职院校有比较充足的生源市场。同时制订一系列适合民办高校的激励、引领性政策,发挥这20所“高水平民办高校”的示范作用,让公办、民办均衡发展。
来源 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 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