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省政策法规
湖南省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为做好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前和开学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湖南省教育厅制定了《湖南省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湖南省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一 开学前
1.学校应在开学前收集汇总每名学生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及家庭成员等信息,逐日收集每名学生的体温情况、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主要活动区域疫情状况等信息并做好记录。学生如无可疑症状,可正常返校。有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学生,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应报告学校或由监护人报告学校,及时就医,待痊愈后再返校。
2.学校要安排专人对留校学生平时生活学习情况进行检查,保障好学生的学习与生活。对留校学生假期出行情况、居住学习地点等信息进行摸底,掌握出行信息;做好留校学生的外出管控,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提醒学生关注疫情,注意身体健康状况,发现有症状时要及时告知学校并及时就医。
3.学校应全面摸排、摸清本校学生实习实训的地点、时间安排、工作生活环境、疫情防护措施等具体情况。疫情防控期间,不得安排新的实习实训;涉及车站、机场、码头、商超、酒店、展馆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的公共场所的实习一律停止。对在校外实习实训、暂时无法撤回的师生,要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协调实习单位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加强日常管理,严控人员外出,同时做好心理疏导、健康教育和生活保障。
4.学校要摸清来华留学生动态变化情况,密切关注留学生离校后的去向,避免或减少跨省流动。建立完善与留学生联系制度,明确专门联络员,确保和每一位留学生联系渠道畅通,每日统计上报留学生相关信息。及时对留学生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注意方式方法,争取其理解和支持;加强心理疏导。
5.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学校官网官微等平台作用,通过微信、短信、宣传海报等形式,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动员其积极配合学校实施各项防控措施,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疫情防控期间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和聚餐,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例如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车站、机场、码头、展览馆等。
6.开学前要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制度和知识技能培训。
7.学生应学会正确佩戴口罩,注意定期更换、处理。外出前往公共场所、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
8.学生应保持手卫生,养成勤洗手的习惯,避免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勿用手接触口、鼻、眼等部位。当咳嗽或打喷嚏时,应用纸巾遮挡口和鼻或用手肘衣服遮挡。
9.学生就餐要吃熟食,不要到路边无证摊点就餐,防止暴饮暴食,注意食品保质期。可使用消毒湿巾对就餐的小桌板等进行擦拭消毒。不要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尽量避免前往售卖活体动物(禽类、海产品、野生动物等)的市场。
10.学生居家应注意加强开窗通风、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
11.建立教职员工和学生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对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全覆盖排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精准掌握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员工、学生的分布情况,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员工、学生在校内各年级、班级的分布情况,特别是要精准掌握每一名确诊及疑似病例教职员工、学生的康复情况,精准掌握每位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一人一案”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对有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教职员工、学生,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上班、上学。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精准安排学生分院系、分年级、分班级、分期、分批有序返校,避免人流过于集中,确保返校的学生都能够得到全覆盖的健康监测、健康保护。
12.学校应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联系,取得专业技术支持,解决防控疫情所需设备设施、医务人员配备问题,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联防联控。在校医院(卫生室)设置相对独立的隔离观察室,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优化工作流程,做好环境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13.加强班车、校内公共交通工具安全卫生检查。重点对车内座椅、扶手、安全带、吊环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剂消毒后,应晾干并及时通风换气。
14.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提前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开展安全操作培训,体检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15.学校开学前应按规范配齐配足食堂、公共卫生间等区域的水龙头数量,保证满足需求;在校内各公共卫生间配备充足的洗手液或肥皂,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正确洗手图示”,宣传指引学生学会正确洗手方法。
16.学校应配备足量的体温计、消毒液、口罩等防护物资。
17.开学前,学校应全面检查防疫工作部署的到位情况,再次按有关操作规范对校园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做好开学准备。
18.学校应加强值班值守,按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二 返校时
1.严格校门出入管理。建立入校体温检测制度,填写健康卡,体温正常方可入校,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返校。返校前有过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应居家观察14天期满再返校。
2.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条件的可乘坐私家车返校。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乘坐城际公共交通工具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向学校报告相关信息(如乘坐日期、航班号/车次、座位号等)。
3.返校途中做好健康监测,感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旅途中如到医疗机构就诊,应主动告诉医生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行、居住史,以及发病后接触人群情况,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对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4.返校途中应留意周围旅客健康状况,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接触。发现身边出现可疑症状人员,及时报告乘务人员。
5.教职员工和学生在教学、办公、生活区域内应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乘坐电梯时全程佩戴口罩,排队乘坐,避免拥挤,尽量保持距离。勿用手接触口、鼻、眼等部位。接触水龙头、扶手、门把手、电梯按键、柜台、话筒等物品后,应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或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消毒湿纸巾擦拭。
6.学校应保持教学区域环境整洁,教室、宿舍、办公室、食堂、图书室等室内场所须定时通风换气(每日通风至少2次,每次30分钟以上,通风时注意保暖)。每日对电梯、楼梯扶手进行清洁、消毒。
7.学校应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如发现可疑症状者,应及时上报,同时配合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环境消毒等工作。
8.学校不举办聚集性活动,教职员工和学生不聚会、不聚餐。
三 开学后
1.上好开学第一课。学校要在开学后及时对所有在校生上一堂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宣讲课,重点宣传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同时,在校区显著位置设置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栏,提升学生和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意识。
2.在学校校门入口处、图书室、教室、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手持式红外额温仪,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置红外热成像仪。学生返校后应每日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接触其他人员。人员近距离接触时,要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尽量缩小活动范围。
3.学校应密切监测学生的健康状态,每日两次测量体温,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如发现学生中出现可疑症状,应立刻向有关部门报告,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环境消毒等工作。做好教职员工和学生因病缺勤的追访工作。
4.学校应关注学生的心理状况,如学生出现心理问题,应尽快进行心理疏导。
5.教职员工和学生在教学、办公、生活区域内应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乘坐电梯时全程佩戴口罩,排队乘坐,避免拥挤,尽量保持距离。勿用手接触口、鼻、眼等部位。接触水龙头、扶手、门把手、电梯按键、柜台、话筒等物品后,应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或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消毒湿纸巾擦拭。
6.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专人负责制,保持学生公寓及公共区域清洁,定期消毒,同时做好记录。在学生宿舍出入口应安排人员查验学生信息,控制进出人流。住校学生应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接触不相关人员。外出应规范佩戴口罩。
7.师生传递纸质文件或资料前后均需洗手,传递时应佩戴口罩。接待外来人员时,双方佩戴口罩,避免握手、拥抱等肢体接触,及时洗手。
8.加强对送餐送货到校人员的卫生管控。食堂、超市等从业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
9.食堂、超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
10.餐具用品须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
11.教职员工和学生就餐排队时应与他人尽量保持一定的距离,排队时应佩戴口罩,进食前方可摘掉口罩并洗手。就餐时应使用食堂高温消毒后的餐具用品,或使用清洁消毒后的自备餐具。延长供餐时间,错峰就餐,提倡就餐人员打包分餐回办公室、宿舍等地分散就餐,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减少人员交谈,餐后及时洗手。配餐时注意荤素搭配,合理营养。
12.学校要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坚持体育锻炼,适量活动,增强体质。不组织聚集性活动,必要的小型会议控制时间,定时开窗通风,全程佩戴口罩,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会议结束后对场地、家具进行消毒。教职员工和学生不聚餐、不聚会。
13.学校应保持教学区域环境整洁,对教室、宿舍、图书馆、活动中心、食堂、礼堂、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电梯等公共活动区域,应加强通风(每日通风至少2次,每次30分钟以上,通风时注意保暖)、清洁、消毒,配备洗手液、手消毒剂等。
14.加强班车、校内公共交通工具安全卫生检查。重点对车内座椅、扶手、安全带、吊环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剂消毒后,应晾干并及时通风换气。
15.学校应经常核查、补充疫情防控物资,如体温计、消毒用品、洗手液或肥皂、垃圾袋等,确保疫情防控物资充足。
16.学校应加强值班值守,按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来源:湖南省教育厅
责编 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