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
研学实践教育专业委员会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充分发挥本会的“促进、协调、服务、维权、自律”作用,促进民办研学实践教育的规范健康发展,依照《湖南省民办教育协会章程》,根据我省部分研学实践教育机构的申请和意愿,经会长办公会议研究,拟成立湖南省民办教育协会研学实践教育专业委员会。2019年4月26日,省协会召开了研学实践教育专委会筹备工作座谈会,安排了各项筹备工作事项。7月6日至12日,又将成立研学实践教育专委会有关事项在本会官网上进行了公示,以通讯方式提交本会第五届理事会全体理事进行了审议。为此,现将成立湖南省民办教育协会研学实践教育专委会的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研学实践教育专业委员会是本会内设机构,不具备独立社团法人资格、不另行制订章程。研学实践教育专业委员会接受本会直接领导,遵守本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本会决定、决议,在本会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完成本会相关工作任务,并依法依规,按照《湖南省民办教育协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开展专业活动。
二、研学实践教育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组织政策学习、开展专业研讨、行业自律、行业维权、培训交流和其他服务活动,助推研学实践教育规范发展、加强产学研各方深度互动与交流合作、搭建研学实践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共享平台。
三、研学实践教育专业委员会领导班子组成人选是经民主推荐,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的。研学实践教育专业委员会领导班子组成人员由本会聘任,任期与本会理事会一致。
四、研学实践教育专业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研学实践教育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由主任牵头组织,副主任协助。研学实践教育专业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秘书长协助主任处理日常工作。
主任:车立民
秘书长:钟洪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