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热点聚焦

热点聚焦

广州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并获得相应劳务报酬
发布时间:2018/5/24 0:00:00 已阅读:214 次 上一篇 | 下一篇 | 返回列表


  一、下午“三点半现象”已成为发展中的难题
  2018年3月3日下午,全国两会首场“部长通道”在人民大会堂北大厅开启。在部长通道上,听完记者提问“三点半放学难题”如何解决之后,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回应了这一大众普遍关切的问题,他表示这是“成长中的烦恼”“发展中的困难”,将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涉及的相关政策问题,探索依靠社会力量解决“三点半放学”问题,并加大力度治理校外托管班乱象。
  5月18日,广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后,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并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酬劳标准为2课时60元至240元,时长约90分钟。目前天河、越秀等区已全面实施,原则上从下学期开始,广州所有区都将实施课后托管。
  二、早在几年前,广州就已经进行相关试点 
  早在2014年起,广州市明确午休、课后托管每段分别以公办学校每生每天2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在国家和省相关文件出台之前,广州就已经在越秀、荔湾、天河、花都等区进行试点,探索多种模式,提升校内课后服务质量。本次出台的《意见》,“进一步”三个字体现了广州对校内托管服务的重视,也代表广州会在校内托管服务中有进一步提升。
  服务内容包括在校早午餐服务、午休服务和课后托管服务。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为正常上课日的早上、中午及下午放学后至18时左右,学校可以自行组织,由教职工直接管理,也可以进行政府采购,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或统筹社区家长等社会资源开展。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根据家长需求、学生人数、用餐条件等实际情况,探索小规模开设晚托班。 
  三、教职工参与校内课后托管,如何取酬?
  教职工参与由学校举办的午休和课后托管服务活动,劳务报酬按《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午休和课后托管服务财政补助办法》等文件明确的标准,在学校原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核增,单列管理,还可从相关活动相应的经费渠道中列支;教职工参与由第三方社会机构举办的校内课后服务,劳务报酬由举办机构按规定从收取的费用中列支。
  教职工参与校内课后服务,按工作量和服务内容确定取酬标准,原则上为每段(约90分钟,即2课时)60元至240元,或参考本校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的课酬标准。具体标准由学校、第三方社会机构、家长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定期动态调整。教职工参与晚托班服务的,劳务报酬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破解教育难题,化解社会矛盾,值得点赞
  广东是改革先行区,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一直走在前列,充分发挥了“试验田”和“示范区”作用。破解教育难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广州此举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不亏是改革开放的前沿,敢为人先。当很多地方围追堵截教师违规补课、家教家养时,他们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先行一步为教育改革鸣锣开道,值得点赞。
  孩子就餐、午间休息、下午三点半等难题一直困扰着广大家长。对于很多上班族来讲,每天面对接送孩子上下学、安排孩子就餐,午间休息等是一个个巨大的难题,焦头烂额,忙于奔命。尤其现在小学一般规定下午三点半放学,而绝大多数家长都不可能在这个时间下班。广州市教育局《意见》的出台,无疑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理顺了各方关系。
  五、低成本、高质量解决中小学生托管难题
  三点半之前,孩子在学校学习,责任在学校。三点半之后,孩子放学回家,责任在家庭。中小学生家长处于职业发展的关键期,又是孩子教育的关键期,孩子的事情从来不是小事。由于分工和作息时间不匹配,所以家长没法照看孩子,以至于成为普遍难题。如果学校能够承担起责任,提供课后托管服务,有效解决托管难题,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
  学校有专门场地和专业老师,软硬件条件远远优于社会托管机构。跟社会托管机构相比,孩子们不用出校门,不用过马路,不用去陌生地方,在熟悉的校园和自己的同学们在一起,安全系数肯定更高。每2课时60至240元,平均摊到每个学生头上,费用并不高。而且,课后服务费用地方政府还要进行财政补贴,这显然会比社会托管机构便宜得多。
  六、广州市教育局出台《意见》的重大意义
  中小学生托管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难题,大中城市尤甚,它是经济社会发展、教育发展到特定阶段的特定产物。延迟服务并不是强制学生必须留校,学生和家长的选择是自由的,可以选择晚回家,可以选择按时回家,还可以选择校外培训机构。近年来很多城市涌现出好的做法。三平觉得,广州市教育局出台的《意见》更值得各地仿效推广。
  一是大张旗鼓的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二是理直气壮的明确教师可以获得相应合法劳务报酬并明确了取酬标准;四是界定了校内课后服务时间段为上课日的早上、中午及下午放学后至18时左右,内容有早午餐服务、在校午休服务和课后托管服务;五是服务费用来源渠道可以采用由财政补助,也可以向家长收取等方式分担成本。
  七、教师额外付出劳动取酬,何须遮遮掩掩
  有人说校内服务是老师的义务,不应该取酬,这种认识是狭隘的。可以提倡无私奉献,但老师也是人,也需要休息和赚钱养家,他们付出额外劳动,理应得到额外报酬。陈部长表示,要把提高教师待遇、完善教师待遇保障落实到教师的心里面去,“让他们脸上充满笑容。”“要压担子、指路子、出点子、给位子、发票子,给他们实现价值的机会”。     
  起早贪黑,抓早读,照顾学生就餐,课后辅导,学校发给教师少量补助,视为非法所得,这种做法漠视教育的专业价值,缺乏对老师劳动成果的基本尊重。教师提供额外服务从中获取一定报酬,是低成本高质量解决家长后顾之忧的好办法。教师额外付出劳动取酬,无须遮遮掩掩。三平曰,解决教育问题不是没有办法,关键在于担当的勇气。

  文章作者张三平简介
  1984年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物理系,教育部国培专家,湖南省特级教师,湖南省物理教学专委会副理事长,从事教育研究三十余年。现任邵阳市政协常委、邵阳市特级教师专委会理事长、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邵阳教育学院副院长、民盟邵阳市委副主委等。


来源:三平视点
责任编辑 胜利


湖南省民办教育协会网站 版权所有 湘ICP备18007023号-1
湖南中虎网络提供技术支持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417号

0731-82561769 / 8441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