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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通报无证办学和违规办学专项治理情况 今年前5月取缔关停无证办学机构205家
发布时间:2018/6/26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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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长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开展以中小学文化培训机构为重点的规范社会办学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省教育厅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会议上推介。今年6月19日,长沙市出台了《长沙市无证办学和违规办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治理方案》)。
据长沙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处长刘凯希介绍,这次发布的专项治理方案,是今年专项治理工作的统领。相对于同类文件,有几个突出的特点。
一是对象界定更加明确。《方案》按照前不久教育部公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以负面清单形式对无证办学进行了界定,明确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规定未取得办学许可,擅自以班级授课制形式、组织5名以上(含5名)幼儿或中小学在校学生开展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有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培训的行为”属于无证办学行为。另外,一些机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但又打着“××学校”“××教育”等类似招牌、以教育的名义开展经营性活动的,同样属于无证办学,同样需要列入整治。
二是治理流程更加清晰。此次专项治理明确了“掌握信息、核实问题、督促整改、集中治理”等四个流程。
三是治理措施更加刚性。明确将无证办学和违规办学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市直有关部门和区县(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同时要求建立民办教育机构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重大违规行为、引发重大负面事件、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无证办学机构和民办学校列入“负面名单”,并分别采取关停取缔和削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行政管理措施。
下一步,长沙市将进一步摸清底数。各区县(市)将在原有排查摸底安排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无证办学机构进行地毯式核查,逐一登记造册上报,并统一向社会发布。要以校外培训机构为重点,在全市民办学校开展以“十个是否”为重点的自查,即“是否规范使用校名”、“是否擅自设立分校或教学点”、“是否违规组织选拔性考试”、“是否发布虚假宣传广告”、“是否有偿招生”、“是否提前教学、超纲教学”、“是否有在职教师兼职兼课”、“是否捆绑收费”、“是否违规收取捐资助学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自查结果在7月15日前上报至市专项治理办。
长沙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卢鸿鸣在会上表示,当前,群众对整治校外培训乱象的呼声很高。原因在于有的培训机构无证经营,场地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学生的安全得不到保障;有的培训机构无专业老师,师资水平很难保证;有的培训机构违规组织竞赛活动。这些乱象的存在,不仅无形中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也有损学生的身心健康。作为政府部门,积极回应老百姓关切,开展无证办学和违规办学专项治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是我们应尽的职责。
来源 华声在线
责任编辑 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