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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11月3日开考
发布时间:2018/9/5 0:00:00 已阅读:364 次 上一篇 | 下一篇 | 返回列表


  9月4日,我们从湖南教育考试院获悉,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114号)要求,今年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1月3日开考。
  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报名日期为9月4日至9日;考生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9月14日;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29日至11月3日。
  考生本人从报名网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首页“报名流程”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系统页面→注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笔试报名→选择考区(市、州)→选择类别→选择科目→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笔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成功报名的考生可于考前一周(即2018年10月29日至11月3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根据提示下载pdf准考证文件。下载后,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并直接打印准考证。确有困难无法打印者,可到所属考区市州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免费打印准考证。
  根据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531号)规定,笔试收费标准按每人每科70元。报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考生可于12月11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次考试成绩。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幼儿园),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小学),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中学),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查。
  7.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试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按照新编码的科目报考。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8.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在小学类别新增的“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在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新增的“ 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上述新增科目,笔试不考,仅在面试中考核,通过该类别“科目一”和 “科目二”的考生,面试报名时可以直接报考。

来源 湖南教育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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