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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教育局召开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现场推进会议
发布时间:2018/10/23 9:25:59 已阅读:256 次 上一篇 | 下一篇 | 返回列表

本网讯 9月5日,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湘乡市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县市区教育局、园区社会事业局(部)分管领导、民办教育股室负责人现场参观了湘乡市德才培训学校和神墨教育培训学校。第二阶段,会议就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总结交流。湘乡市、雨湖区、岳塘区教育局汇报了前段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存在困难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市教育局社办科负责人对下阶段我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市教育局副局长彭奋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彭奋强副局长对湘乡市前阶段整治校外培训机构所做的工作作了充分肯定,并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统一思想。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是国家意志。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写入了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最近,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对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和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提出了要求。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是社会要求。校外培训机构涉及千万个家庭,治理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校外培机构办学行为,让培训市场从无序到有序,维护学生利益、确保学生健康城长,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我们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加快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以扎实的工作和切实的治理成效来迎接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的检查。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治理力度。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涉及多个部门,由教育部门唱独角戏无法完成治理任务,必须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一是争取领导重视。教育部门是这次治理的牵头单位,要主动及时向政府领导汇好报,争取领导重视,请领导出面做好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形成治理合力。二是加强统筹协调。要进一步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责任,做到任务交办有着落,行动协同不推诿,形成心齐气顺抓治理的良好局面。三是要动真碰硬。本次治理中,我们要敢于担当,动真碰硬,以实际的工作效果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工作中,凡涉及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的违规行为,严肃按党纪条规和中小教师职业道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毫不容情。对非法培训机构尤其是存在安全隐患的非法机构,要敢于较真,敢于动真碰硬,坚决予以取缔。要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取得实效。按照上级的要求和我市的统一部署,11月要完成今年的治理工作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中我们一定要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十个严禁”中,我们今年要突出严禁无证无照办学、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办学、严禁与中小学校联合办学、严禁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任职、严禁违规进行招生宣传五个方面。无证无照办学严重损害学生的利益,严重影响培训教育的健康发展;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办学,危及师生生命安全;中小学与培训机构联合办学、在职中小学教师在培训机构任职,涉及利益输送,损害学生利益,破坏教育形象,群众深恶痛绝;虚假宣传,是严重的违规行为,是赤裸裸的欺骗,既败坏教育形象,更损害学生利益。在治理工作中,我们要着重抓住以上五个方面不放松,集中力量进行整治。要把握工作方法,深入推进治理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既要做工作的宣传,更要抓好政策的宣传,要想方设法让政策传达到每一个该知道的人,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得到更广泛的工作支持。二是注重抓典型。取缔非法机构难,发现和处理在职教师难。我们要集中精力,抓典型案例,争取重点突破。通过坚决取缔非法机构、严肃查处违规教师的典型案例,达到处理一个、震慑教育一片的效果。三是做好规定动作。治理工作要接受上级部门的考核验收,凡规定动作都要按要求认真做好,如,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摸清培训机构底数,公布举报电话,在培训机构建立公示栏,公布“白名单”“黑名单”等。四是加强交流。县市区之间要互相学习、互相交流,互相借鉴,共同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共同推动治理工作顺利推进。(湘潭市教育局民教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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