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协
王佐书: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理事、各位代表:
在各行各业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在民办教育领域学习宣传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精神的重要时刻,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16年会如期召开,我代表协会就一年来协会的主要工作向大会做工作报告,请各位理事审议。
一、全国民办教育的基本情况和发展趋势
总的趋势是整体规模平稳发展。根据《201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6.27万所,比上年增加7435所;招生1636.68万人,比上年增加72.83万人;各类教育在校生达4570.42万人,比上年增加268.52万人。民办教育已经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增长点。
其中:民办幼儿园14.64万所,占全国幼儿园总数的65%,比上年增长5%;在园儿童2302.44万人,占全国在园儿童的54%。
民办普通小学5859所,占全国普通小学数的3%,比上年增长3%;在校生713.82万人,占全国普通小学在校生的7%。
民办普通初中4876所,占全国普通初中数的9%,比上年增长3%;在校生502.93万人,占全国普通初中在校生的12%。
民办普通高中2585所,占全国普通高中数的20%,比上年增长5%;在校生256.96万人,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的11%。
民办高校734所(含独立学院275所),占全国普通高校数的29%,比上年增长0.8%;在校生610.90万人,占全国普通高校在校生的23%。
总体上民办普通高等教育规模基本稳定,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和民办高中阶段教育规模比上年略有增加,民办学前教育规模增长速度较快,民办培训机构总体规模在不断扩大,而且随着科技的发展培训的形式也在发生变化。
二、2016年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协会以中国共产党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在教育部和民政部的指导下,根据协会章程,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搭建平台、做好服务,积极参与有关民办教育的建言献策,推动合作交流,为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回顾过去的一年,主要有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握协会工作的大方向。协会各分支机构以多种形式组织学习,通过学习大家进一步认识到,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立德树人”是教育根本任务的实质意义,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基础工程。所有层次的教育都要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中去。
要把“立德树人”内化为学校的办学理念,落实于具体的办学实践,并要获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提高教育质量是学校工作的生命线,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必须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教育方法。学校所有创新都是为了提高学校功能的效益,即传授知识,培养人才,服务社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协会以及所有学校、办学机构的责任和使命。
(二)推进各省成立民办教育协会,积极发展会员。目前,全国共有2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成立了省级民办教育协会。省级民办教育协会积极参与和支持协会的工作,许多地市级的民办教育协会也主动积极参与协会的工作,为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献计献策,对协会的工作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实践证明,各地协会成为协会工作不可或缺的组织基础和重要的工作力量。在此,我代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协会对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积极发展会员,团结力量、凝聚力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截至2016年10月,协会有注册会员约2000个,理事494人,其中常务理事202人。会员遍及祖国各地,涵盖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和民办教育工作者。在各方面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下,向“行为规范、运作有序、代表性强、公信力高”的社会组织发展目标迈进。2015年我会被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这一成绩的取得,与大家的工作密不可分,也得到了教育部和民政部的大力支持。我会的各项工作不应有愧于这一光荣称号,我会也有能力而且应当保持这一光荣称号。这也是所有会员的心声。
(三)积极建言献策,发挥联系政府与学校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关注行业的制度环境建设,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开展专项调研。协会有关机构的多名同志多次参与国家有关部门、有关部委进行的关于民办教育的专题调研、专题研讨和专家座谈会,积极参与有关重大问题的研讨,充分客观反映民办教育的贡献及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呼吁加大对民办教育发展的鼓励扶持政策的力度,为完善相关法规制度的建设,献计献策,献计献智。
例如,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撰写了“关于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政策建议报告”。报告分别就全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现状、民办高等教育贡献与作用、当前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政策建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专门安排会议,特邀高专委、部分民办高校、专家学者参加,广泛听取了报告的意见和建议。高专委还承担了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委托的“全国民办高校招生情况调研”的课题。
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联合北京市教科院民办教育研究所开展了民办培训教育法制建设的调研工作。从国内外民办培训教育立法基本情况、营利性民办培训教育机构行政许可与法人登记、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并形成调研报告。
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连续三年携手《人民政协报》在“两会”前联合举办“建言献策”活动,为民办学校提供反映意见建议的平台。
(四)聚焦重点工作和行业关切举办专题会议,与时俱进,服务学校的各种需求。
各个专业委员会的年会都紧紧围绕国家教育方针、教育主管部门的重点工作要求和民办教育机构的重要关切召开。
2016年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为正确宣传引导学习民办教育促进法新法,协会在杭州组织召开了学习民办教育促进法新法座谈会,王佐书会长亲自主持了座谈会。会议邀请全国人大常委、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连宁同志,全国人大常委、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严以新同志,教育部发展规划司郭春鸣副司长,教育部发展规划司民办教育处韩劲红处长出席会议,他们从不同角度释法解读。协会副会长、监事会主席、副主席,部分民办教育界全国党代表、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各省级民办教育协会主要负责人,民办教育科研机构专家学者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在学习的基础上提高认识,为形成共识,坚定信心,为新法实施的平稳过渡做基础性铺垫工作。
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连续两年举办“亚洲幼教年会”,将产学研结合起来,为学前教育提供有实践有经验的思想借鉴。年会还就“把普惠园办成优质园”的主题进行深入研讨。2016年6月在广州举办了以“学前教育质量提升与发展趋势”为主题的发展大会,有2000多位代表参加了大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连续五年举办了“海峡两岸学前教师才艺风采大赛”,促进教师的交流。
中小学教育专业委员会围绕内涵发展召开了“深化改革,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培养学生核心素养”的年会。
2016年11月10日,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在山东英才学院召开了“全国民办高校2016年质量提升暨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经验交流大会”。针对民办高校招生遇到的挑战,2016年10月在西安思源学院举办了全国民办高校招生形势研讨会。通过研讨,一方面就招生工作向有关部门建言献策提供依据;另一方面指导民办高校不断丰富办学内涵。高质量的教育促进招生工作,这是永远不变的主题。
2016年7月,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结合快速发展的培训行业现状,召开了“培训教育支撑服务体系建设交流座谈会”,主题是“明确服务定位、满足服务需求,提升服务品质”。把主题落实在服务上,这是培训教育发展的关键。
(五)总结先进经验,固定先进经验和实践,把其提炼形成教材或参考资料。
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结合幼儿教育和幼儿园建设开展了实证研究,举办了多次优秀教育专家的教育思想和管理经验的研讨会,把研究成果和先进经验集成并转化为教案,编入教材,编辑印制了《民办学前教育参考(一)》、《民办学前教育参考(二)》,免费提供给园长和教师7500册。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联合北京市教科院举办“民办学前教育发展专题研讨会”,专家和一线园长共同研讨幼儿园教育的发展,以问题为导向,就是以实际教育为基础,针对实际问题找对策、找教法、找规律。
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针对学前教育快速发展对园长综合素质的要求,积极宣传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编辑印制了《幼儿园园长法律和法规学习手册》,从2014年6月到2016年9月向全国民办幼儿园和各省主管部门累积赠送19.9万册。
针对民办培训教育发展迅速、行业发展不均衡、行业自律问题有待提高的状况,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联合研究院和中公教育集团编辑出版了《中国民办培训教育概论》正式出版发行,为行业培训提供了参考。
(六)开展理论研究把握规律,重视实证研究推动学校进步。
协会把开展民办教育科学研究,促进民办学校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开展民办教育评估的活动作为带队伍、培养人才、提高教育水平的重要手段;把为政府部门对民办教育的决策提供咨询服务,编辑宣传民办教育的政策、经验和国内外信息资料作为协会的一项重要工作。研究院在上述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共出版会刊6期,每期12万字;编印研究简报3期,每期6万字。会刊及简报主要聚焦民办教育立法、规划、政府扶持与规范政策、区域改革进展、境外比较研究、院校实践探索和经验等内容。
研究院主要负责人及部分骨干科研人员,全年共获得20项各级各类有关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研究课题,其中,国家级课题2项,省部级5项,以及教育部、上海市委托专项咨询课题多项,获得3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些研究成果得到教育部相关司局的采纳,其中有关举办者对修法态度的实证调查报告,得到了有关领导的重要批示,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订和国务院相关文件的修改完善,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研究院的研究人员还积极撰写发表各类理论文章,对民办教育政策走向及行业形势做出透析和适时研判,全年在各级刊物上公开发表了20余篇有较高质量和具有一定指导意义的论文,在行业界产生了重要影响。研究院是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一个重要的窗口。
研究院还积极参与了有关部门组织的多次修法讨论会,就民办学校各利益相关者关切的重大问题,通过有关渠道向最高立法机构反馈并提交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在新法通过前后,还应多个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民办教育协会的邀请,在有关全国性及区域性民办教育专业论坛及研讨会上,发表专题演讲或辅导报告共20余场,对立法背景、进程、难点、重点以及拟出台的民办教育新政对行业的影响等做了较为细致的分析讲解,对业界更好理解和把握民办教育新政起到了积极作用。
11月7日,在民办教育促进法新法通过的第一时间,研究院联合上海教科院民办教育研究所等单位共同举办的“民办教育新政走向高峰论坛”获得圆满成功,得到业界广大同仁的好评。这也是研究院为民办教育服务的一种形式。
今年,根据行业内涵发展和质量建设的需要,成立了“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教育评鉴中心”,中心设在上海。中心坚持公益服务和专业服务的基本导向,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科学精神和现代教育理念又符合民办教育实际的中国民办教育评估鉴证体系;本着依法依规依律和双方自愿的原则,开展对民办教育学校的评鉴工作;着眼于通过对于民办教育学校的诊断服务,提出针锋相对的改进建议。评鉴中心的服务是公益性质的,力图促进我国民办教育事业在理论指导下健康有序的可持续发展。
(七)开展专业公益活动,惠及更多教师和学生。例如,为了增强儿童体质,改变幼儿“娇养”、“溺爱”现象,让足球活动走进幼儿园,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联合多家机构开展了“全国幼儿足球万园工程”大型公益活动,2016年4月举行了启动仪式,目前有两千所全国各地幼儿园已申请加入活动。创办了《幼儿足球专刊》,开展了幼儿足球嘉年华活动,举办了三期幼儿足球教练员免费培训活动,有200余名幼儿体育教师参加了培训。向甘肃、四川参与“幼儿足球万园工程”活动的1568所贫困地区幼儿园捐赠了价值15万元的1万个足球。
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联合有关单位,分别在北京、浙江、吉林举办了四次全国学前教育创优大讲堂活动,千余名幼师和园长参加,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并免费提供住宿。
2016年9月,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举办了第二届“全国五大领域创新教学微课公益评选”活动,整个活动免费并为获奖者提供了现金奖励。获奖视频统一上传网站,供幼师研究学习,为提升民办幼儿教师能力搭建了便利的平台。其他专业委员会也组织了若干公益性活动,时间有限不一一表述了。
(八)重视协会党建工作和内部治理,把握好大方向;重视舆论导向,利用多种媒体形式弘扬正能量。按照中央关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精神,筹备建立党的基层组织,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配备人员,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在分支机构管理、协会财务与资产管理、重大事项和重大活动的审批、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制度,加强规范运行,提升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多次召开会长会议、协会工作会议和分支机构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我会重要工作和重要事项,大多数副会长、分支机构负责人积极参与协会工作的研究与决策,协会监事会主席、副主席认真履行职责,参与协会工作的研究,发挥监督作用。
协会重视新媒体时代的宣传和舆论导向工作,专人负责网站建设,也希望大家给与支持。在信息沟通、政策宣传、典型推广、理论探讨等方面投入力量发挥作用,发布会员经验介绍230余篇;两个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00余条,平均点击率3500人次。网站还增设了《两会专栏》栏目,及时发布民办教育界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意见。
(九)换届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教育部、民政部的有关规定和本会章程,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第二届理事会于2016年年底届满。我会依照章程和有关规定向教育部提交了换届申请,教育部同意王佐书同志为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候选人,同时按照干部的管理权限由民进中央报统战部审批。根据协会章程和民政部门的规定,成立了换届筹备工作小组,积极筹备换届工作,召开了两次换届工作会议,各省级协会按照换届工作要求,已经完成理事推荐工作。中共中央统战部有规定,凡是年龄超过69周岁的同志不宜担任社会组织的领导,因此,王佐书同志不再作为我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候选人,需要重新确定会长候选人。经在杭州召开的会长会议研究,为妥善做好本次换届工作,拟申请延期换届。
请秘书处宣读一下有关文件草案,请与会全体理事表决。若无意见,请举手表决通过。
三、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
今年11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管理。这是教育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涉及面广影响大。大家在这次重大改革中,应该有清醒的认识,高度的重视,走稳选择好自己的路。
在修法的过程中,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积极反映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这是协会的责任,也是为大家服务的一种形式。今天法已经修改完毕,协会有责任帮助大家、积极引导大家学习法、宣传法,引导大家用好法,为大家深入学习法律及相关配套的文件吃透精神,提供一些学习的机会和条件。使协会服务的所有学校和培训机构,合理选择好自身发展的方向,为平稳改革贡献力量。
在修法和讨论的过程中,大家反映意见最多、最关心、讨论最激烈的主要是五个问题。一是分类管理,二是取消合理回报,三是物权(就是学校已经形成的财产怎么核算),四是治权(比如选择非营利,是否有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多大的权力),五是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共包括16条意见,希望大家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一)协会建议各学校
第一,要认真、冷静地学习法和相关配套文件,包括国家和地方的文件。除此以外还建议大家学习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特别是最后一段。这段话不会在颁布的法中出现,但是具有法律效力。我给大家念一遍,加深印象。“国务院及其教育行政等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依照本决定实施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时,应当充分考虑有关历史和现实情况,保障民办学校受教育者、教职工和举办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第二,要认真学习,吃透精神实质。
第三,根据有关规定,对校内的一些文件要进行清理,因为上位法修改了,学校内部的规章制度要上下对应。清理过程要实事求是,符合本地区实际,符合本校实际,进行恰当地调整,对这项工作我提出“四想”供大家参考。就是想细、想实、想全、想远,使校内文件与法的精神相一致,以适应若干规定和形势的发展,推动学校更稳更好地发展。
第四,尽最大努力减少震动,抓好教育质量一刻也不能放松。稍一放松学校出点事,容易出现蝼蚁之穴溃千里之堤的事。
第五,多思考多学习,谨言慎行;千方百计、想法设法、化解校内各种矛盾。
第六,学校应当本着以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师生的利益、办学者的利益为重,选择学校发展的方向。
(二)协会建议各专业委员会和各省的协会
第一,要组织有关办学机构学习、研究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务院的相关文件。
第二,组织调研,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政策反映实际情况,为省出台相关的法律文件及相关配套政策献计献策、献计献智。
第三,组织有关办学机构学习地方的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文件。
第四,在吃透中央和地方精神的前提下,结合当地的政策、法规等相关文件,引导学校合理选择自己的发展方向。
第五,为了把有关概念、学术术语等搞清楚,可适度请一些专业人士进行解释,使大家对法及相关文件的精神理解更清楚、更准确,为合理选择打基础。
为了帮助大家做出合理选择,我概括了24个字供大家参考:文件齐全、吃透精神、顺应形势、“四想”清晰、兼顾“四利”、合理选择。
关于大家关注的过渡期问题,请大家认真学习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改情况答记者问所做说明的第八个问题。“修改决定不设置统一的过渡期,有利于各地依据法律,从实际出发解决相关问题,一校一策、稳妥处理。修改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不是要求现有民办学校在此时间之前就进行选择,而是要为各地制定具体办法留出较为充分的时间,保证分类管理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四、2017年的工作思路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文件,推动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实现民办学校的科学发展、特色发展、优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传达学习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遵循教育规律和民办教育发展规律,增强社会责任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三)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民办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为完善民办教育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建言献策,实事求是反映民办学校各种意见和建议,发挥行业组织应有作用。重点推动为民办教育促进法新法及配套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贯彻和落实。
(四)以推动深入开展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教育领域改革,提升民办教育的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开展各类交流研讨活动。各专业委员会和各地民办教育协会要在推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教育改革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深化和推动学校实践探索,发现、总结、提升和宣传典型经验。
(五)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内部规章制度、运行机制和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分支机构的作用。优化内部机构和分支机构。与有关方面合作,组织开展高水平的培训活动和创新性评鉴实践探索,努力提高协会服务水平。
(六)加强协会网站、会刊、微信公众号等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协会服务水平和能力。充分发挥平台在信息发布、典型推介、重要活动组织等方面的作用。加强信息化建设。
(七)有效开展交流合作活动。讲究交流的实际效果,要向交流要效益,提升民办学校对外交流合作水平。
(八)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协会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协会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推进协会党组织的建立,实现党组织全覆盖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九)完成换届工作
积极配合业务主管部门推进相关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换届工作,力争越快越好。
来源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责任编辑 胜利